前幾天CHECK我的帳戶
進來一筆名為「香港商」匯入的款項~242元
當下還楞了一下什麼「香港商」、什麼242元
回想了一下,感覺還真的是「很久以前」的事了

(這篇很囉嗦,看時要有心理準備)

飛羊家長期的觀眾可能還有印象,為何我們從無名搬到PIXNET的始末
簡而言之就是:YAHOO帳號被盜-->YAHOO鎖帳號-->進而導致無名帳號也被鎖無法登入
(來龍去脈請看這裡

從被鎖帳號到無名退費,事情看似告一段落
其間歷時126天(96年12月17日至97年4月18日)
還留有記錄的往來電子郵件是31封、申訴公文4封
沒留具體連繫紀錄的客訴電話至少15通(沒有把通話日期、時間及大致通話內容做成簡要紀錄太可惜了,不過似乎也不必為這種爛事花太多時間)

從一開始事情發生到後來
有幾個點讓我特別的生氣

1.沒有主動告知使用者帳號被盜
    被盜的人都是無法登入,並嚐試了數日之後,發現不是系統的問題,寫信去問,才知道是因為自己帳號被盜,也因此被YAHOO鎖起來無法登入
(更扯的是,我一開始寫信去問,他們的回答不是跟我說帳號被盜,而是說可能是系統問題或忘記密碼)
 一直到12月24日才回覆我帳號被盜,所以要鎖帳號停權1個月@@

2.沒有成立專人專區處理消費者帳號被盜的事
    在找尋解決問題的過程中,我發現好多人跟我一樣:YAHOO帳號被盜,導致無名帳號也被鎖
 看到一堆人在無名的服務版問一堆一樣的問題,大家從疑惑到不知該如何解決
 無名都沒有成立客服專區說明(YAHOO也是),不同的客服小天使回答的內容也都不一樣
 不論是免費或付費的會員,真的是大家只能自求多福

3.YAHOO的電話客服極不專業
 客服的聲音真的是很好聽啦,但每打一次電話就要把狀況重新說一遍,真的是很累
 既然核對身份之後,應該把客訴的內容做簡要的紀錄啊,
 這樣不同的客服接到電話時,也才能很快的進入狀況,也才知之前的處理進度如何
 不然真的是很浪費大家的時間

4.YAHOO與無名互踢皮球
 雖然無名被YAHOO併了,但有發生爭議問題,他們還是互踢
 有次YAHOO用MAIL回覆我處理的狀況,內容說如何如何,有問題可打以下這支電話詢問~
 屁!
 電話打去,接電話的人居然說這事還是要找無名,YAHOO在分工上不受理
 那為什麼留那個電話號碼啊,真的很爛!!!

5.進行帳號重新整合還失敗
 在搬家到PIXNET後,雖然又可以開始寫網誌了
 但其實還必須解決原來無名銀卡剩餘會員期限的問題
 不甘願就這麼算了,至少我剩下的銀卡要還我吧
 算一下剩下的天數大約還有半年,剛好姐姐CONNIE的無名銀卡也快到期
 於是就想把剩下的時間轉給她

 但事情並沒有我想像的這麼容易
 光是一再確認我無名的身份就搞了好久
(就像我前面說的,每一個客服都要確認一次,都要重新再把來龍去脈說一次)

 提出原有無名帳號與對應YAHOO的帳號重新整合也失敗
(如果要變更密碼還要提出雙證件喔,我才不要咧,為什麼還要提雙證件,前面確認身份數十次都是假的喔)
 而且就算都依他們的程序完成剩餘會員期限轉移,依規定,轉移會員也要扣60天的手續費
(馬的,明明是他們的問題造成我不得不轉移會員,還敢跟我說要扣60天)

6.處理牛步
 後來我寫信到消基會反應尋求協助,消基會把這事轉到台北市商業處
 商業處發公文給無名請他們與我聯繫,並妥善處理
 (這階段果然YAHOO跟無名有比較積極一點點在處理問題了)(只有一點點喔!)
 我97年1月12日跟消基會提出申訴
 消基會1月18日把我的申訴轉給無名
 YAHOO開始主動用電話跟我連繫,問我的訴求為何(白痴喔!搞了這麼久還不知道我的訴求)
 我跟他們表明:還我剩餘銀卡,一日不扣的轉給CONNIE
 客服說她了解了,會再跟我連繫回報後續處理情形

 又過了一個月吧,我覺得他們實在太扯了,太會拖了
 於是我打電話問他們處理的情形
(聰明的大家一定猜到電話的結果:確認身份-->重新再把事情說一遍-->然後說會幫我問處理的進度之後再打給我)
 大概又過了2~3個星期吧,客服又打電話來說:
 我們的規定,轉移會員就是要扣60天,沒辦法不扣,看是要扣60天轉移給別人,還是用退費的方式來處理
 
 我累了,真的很累,也懶得跟他們再糾纏下去
 所以就同意用退費的方式
 從帳號被鎖到會員到期,就是退242元
 
 從確認退費(2月29日)到收到費用(4月18日)約50天
 真的是夠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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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當中,台北市商業處的承辦人不時都有打電話來問我協商的狀況如何(她要結案)
我也順便問她像我這樣類似狀況的申訴案是不是很多
(我想應該很多人跟我一樣會投訴YAHOO或無名吧)
沒想到她說:很少耶,很少處理這樣的事...
看來似乎遇到這事的人,可能大部分的人都認了或算了

在這裡簡單跟大家說有消費糾紛時
可以到各縣市政府設有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(電話直撥1950)
或到消基會或消保會的網站申訴
他們會把案子轉到所屬相關縣市,負責處理消費糾紛的局處辦理

剛開始他們會把公文給廠商,請廠商跟消費者好好的協調
如果協調不成,就需向該縣市的消費者保護官提起申訴,或向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
再不成就要上法院了

總之,希望大家都很順利,不要遇到這種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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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許多人說:帳號被盜,當事者自己也要檢討自己使用電腦的習慣
但說真的我已經是那種很注意的人了

拍賣網站也不是只有YAHOO才有,為什麼他們的會員帳號被盜的機率這麼高?
難道YAHOO不該檢討嗎?
(不要跟我說,會員人數多,所以被盜人數相對也多@@好的資安不是這樣的)

另外
我這星期剛好上了一堂律師講授消費者保護法的課
課的內容不是重點
重點是:不管是協商或談判,一定要先提高賠償訴求

怎麼說呢?
律師舉了一個他任教一個EMBA班的實際案例(他在那個班開國際談判的課)

畢業班請所有老師到知名店家進行謝師宴,所有來參加的人都食物中毒(包括這位律師)
後來進行索賠時,班代請教律師應如何處理
律師問:你們打算索賠多少?
班代說:中毒的人這麼多,就索賠5萬元吧
律師說:那你們就開價50萬元
班代說:不用啦,我們不需要他們賠這麼多
律師說:你們不提高要求,他們就會壓低你們索賠的金額

果然,店家就說只付有單據的醫藥費的部分
但班代在律師的指導下,表明店家除了醫藥費之外,也應賠償大家的精神損失及不適期間無法工作的損失

最後,大家知道他們要到多少錢嗎?
27萬5千元

這個故事不是要大家獅子大開口
而是通常老實的我們,在遇到這種事時,都只要求實際損失的部分
但奸詐的商家,如果都同意每個跟他們提出申訴的人的需求,那他們可能損失會不少
所以都會壓低消費者的需求
就像我們買東西會討價還價,所以店家都會先把價格提高的道理是一樣的

所以大家如果要申訴消費問題時
要有這種心理準備會比較好

進到我帳戶的242元,原本就是我付給無名銀卡的錢,不是他們送我的
這當中無法使用部落格受損的權益、處理這些事情所花的心力,都不只242元

這種事
要不一開始就是算了,免得浪費時間
要不就要有心理準備、不厭其煩強硬的跟他們耗

要強硬一點喔!
太溫和講道理就只是慢慢拖而已...

以上

by  原來不想再浪費時間寫有關YAHOO及無名的事、但還是要給遇到類似事情的朋友們一些經驗分享的飛羊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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